经济援助和令人满意的进展
金融援助的资格要求
所有学生都应该审查 GSD令人满意的政策。为了符合资格,并保持经济援助,学生还必须:
- 满足学位要求
- 出席至少半次
- 在联邦学生贷款中不违约
- 未撤回至少50%的学分,并在与同一计划中的学生分配的正常时间的150%内毕业的毕业要求的毕业要求
- 遵守与联邦验证有关质量控制相关的所有请求
- 及时提供所需的援助文件,包括纳税申报表,贷款借款人的访谈等。
- 保持令人满意的进展(见下文)。
令人满意的进步
学生必须保持令人满意的进展,以维持其经济援助。 GSD注册商描述了满意的进展。达到解雇水平的学生被认为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进展,并且可以置于经济援助警告,或者可能会失去经济援助的资格。
警告状态
警告状态仅适用于一个注册期,并且学生必须在该期间结束时提高其状态(由注册商确定),或者他们将失去援助资格。
上诉和缓刑
如果援助接收者/学生在警告期内未能改进,或者如果他们在一起失去援助资格,他们可能会上诉(根据某些条件)与经济援助办公室的决定。上诉必须解释为什么学生未能做出满意的进展,以及改变的改变,以便通过下一次评估来改善。与经济援助办公室的上诉与任何学术上诉都分开。如果学生上诉和上诉被授予,则可以在一次学期的援助中获得援助接受者,其中他们的进度必须改进,由书记官长确定。必须向援助办公室提交学术计划,必须监控。在未能改善的缓刑上的援助受援可能会使他们的资格丧失。
恢复援助资格
一旦学生改善了他们的地位,如上所述 GSD分级页面,财政援助资格将恢复。